关于开展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该活动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

经第二十四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执委会研究,决定于2021年9月至11月在我校开展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党办校办、宣传部、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招就处、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 员:各教学院党委副书记,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执行主席

工作小组:

组 长:校团委书记

副组长:校团委副书记、专职团干部

成 员:各学院团委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各学生分会执行主席

办公室设校团委。

二、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学生社团、团队,其中团队成立时间需10个月以上(截止到2021年9月1日止)。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成绩优良。

(三)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长期深入基层,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2)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有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者被采纳、推广,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关注,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积极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显著成绩。其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多次登载。

(2)家庭经济困难(已核定为特困生)且生活简朴;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同年级、同专业前15%,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积极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等有突出事迹者;

(2)在团结互助、拾金不昧、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其事迹在校级以上刊物刊登;

(3)在志愿奉献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社会中有一位定点服务的老人或资助失学儿童并积极为灾区或贫困地区献爱心,在同学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模范作用;

(4)生活节俭,面对困难挫折,勇敢顽强,积极乐观,能成功地克服困难,并以积极的心态影响和感染周围的人。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应考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差异,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质量及影响;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

(3)获得一项以上科技发明专利;

(4)在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竞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前期

1.宣传动员(9月下旬)。各学院自行印制设计活动海报电子版后在校园内的海报宣传栏或显要位置张贴,并在各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活动内容,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2.活动报名。即日起开始到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需组织评委评选出候选人(团队)并在全院公示后报送校团委;报名表需要学院推荐,推荐单位要签署意见和盖章。每个奖项各学院最多报1名个人或团队,个人与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

3.报送材料。各学院团委以院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报名者的申报表(事迹简介500-1000字)、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及支撑材料(各奖项类别所要求的证明及支撑材料,以及成绩、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专利证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证明等,支撑材料需胶装)(一式两份)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立德楼B310),电子档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nkdtw@hnust.edu.cn

(二)活动中期

1.资格审查(10月中旬)。校团委对候选人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评选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名单。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查阶段将直接予以淘汰。

2.初评公示(10月中旬)。按照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1周。

3.宣讲会(10月中下旬)。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弘扬榜样力量。每名候选人(团队)事迹宣讲场次不少于3场,具体由候选人所在学院协调组织并将宣讲情况总结材料发送给校团委邮箱:hnkdtw@hnust.edu.cn。

(三)活动后期

1.活动投票(10月下旬)。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投票由三部分构成:

(1)网络投票。每位投票人,用微信关注“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团委”,进入菜单栏点击 “芙蓉学子”,进入登录页面,输入学号与密码(密码为信息门户密码)登录后方可投票。各奖项必须选中一个候选人(团队),每位同学每天只能投一次,为期五天。网络投票权重为0.3;

(2)班级代表投票。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半,后由班长或团支书等代表班级投票。班级投票权重为0.3;

(3)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由学校活动组委会负责邀请组织的评委库中随机产生,在决赛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组委会负责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评委会投票权重为0.4。

2.名单公示(11月上旬)。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表彰颁奖(11月中下旬)。校团委拟定评奖结果文件,组织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各方面的榜样,具有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附件:

1、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2、第十六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